根据财政部门意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重)
二、项目编号:GTMD2G2016005-1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分两个分标;A分标:孕妇个体营养检测分析仪1台;B分标:新生儿、婴儿无创呼吸机1台,新生儿高频呼吸机1台。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捌拾万元整(¥800,000.00);B分标:玖拾万元整(¥900,000.00)。
五、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小型、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资质;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30日止(工作日),每日8:30-12:00, 15:3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四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材料购买:⑴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⑶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⑷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⑺投标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保险时间为2016年1月-3月,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由社保机构出具证明);(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⑻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按所投分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纳(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5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惠文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90 9090 5918 8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6月16日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四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工作人员清点后出据所递交资格证明材料清单,如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不齐,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⑴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⑵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⑷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⑸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⑻投标人为其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非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时);⑼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6月16日9时30分,在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西路13号四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国泰网(http://www.gtzbzx.com.cn)。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邮编:546300
地址:广西宜州市桂鱼街124号
联系人:程勇
电话:0778-3213904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547000
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新建西路13号四层
联系人:潘珍珍
电话/传真:0778-2108106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