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招标项目祥和新城商住小区(三期)3#住宅楼工程(GTADF3Y2016046)已由 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扶发改核准字【20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巨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祥和新城商住小区(三期)3#住宅楼工程施工投标。
建设地点:扶绥县
建设规模:总面积22202.93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约:3631.71平方米,地上18层,面积为:18571.2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000.18平方米,商业面积为:1571.04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3317万元
要求工期730日历天,定额工期 73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请于
4.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0 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层D40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专职投标员应本人递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6 年 4 月 6 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扶绥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7521999
招 标 人:广西巨景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扶绥县新宁镇南密路291号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楼607
邮 编:543200 邮编:530001
联 系 人:梁 勇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771-7510928 电话:0771-2023496
传 真:0771-7510928 传真:0771-2023672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77681641@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账 号:01010120906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