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沙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GTDZ3G2015169) 工程已由桂农办【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苍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梧州市苍梧县沙头镇
项目概况:A标段:砌三面光渠道,田间道路硬化
B标段:砌三面光渠道,田间道路硬化
C标段:砌三面光渠道,田间道路硬化
项目预算:A标段:约281万元
B标段:约477万元
C标段:约225万元
项目工期:A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3月20日前完工
B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C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招标范围: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参加某个或某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中标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例:投标人在A标段中标则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投标,以此类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93533。②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③查询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委托代理人。④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5年10月14日至2015年10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9:00~11:30,15:00~17:30)持经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的回执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苍梧县龙圩镇广场一路120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成本费人民币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评)标厅(苍梧县龙圩镇广场一路120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八、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地 址:梧州苍梧县政贤路150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广西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广场一路120号一楼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