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岑溪市第五中学食堂工程已由岑溪市教育局以岑财教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岑溪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广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岑溪市第五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80.50㎡,建筑层数:地上2层,高度:12.35米,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烈度:7度
项目计划投资:约24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按发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应的施工能力的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查询的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放复印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正常上班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上述查询人员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回执原件。在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岑溪市大中路46号建设局二楼)实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774-822959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把岑溪市住建局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原件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上班时间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 (岑溪市义州四街107号)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由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和专职安全员本人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R R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岑溪市建设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岑溪市建设招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4-822959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岑溪市第五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岑溪市 地 址: 岑溪市义洲四街107号
邮 编: 543200 邮 编: 5432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977414111 电 话: 0774-8219880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