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现就打印机、数码相机及便携式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打印机、数码相机及便携式电脑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132(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打印机、数码相机及便携式电脑一批,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五、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1681000.00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或登记、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者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6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533726。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号:000679978700010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元整(¥168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9月29日下午5时前到达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上午8时至9时整。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30日上午9时整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一、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敏聪 联系电话:0773-2535130 传真:0773-2537856
购买标书联系人:韦小姐 联系电话:0773-2533726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