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平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部 [2013]武桂边后25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防城港市边防支队,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江平边防派出所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东兴市江平镇;
工程规模: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为11.65米,建筑面积为2421,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六度;
投资金额:约32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20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人员,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企业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4. 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原件;
(9)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10)注册建造师的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
(11)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上述材料(原件)需提供彩色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当场核查,通过核查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其它资料费)。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4.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A22-A23栋1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以及广西国泰网(www.gtzbzx.com.cn)上发布。
7.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康晨小区A22-A23栋1楼
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0-2884480 传真:0770-2884481 联系人:周琴
项目负责人电话: 0770-2884480 传真:0770-2884481 联系人:胡铃铃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