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TADA
二、首次公告日期:
三、更改事项:
招标文件中“合同基本条款前附表”中的“付款方式”原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50%的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乙方保证金后在财政部批复购置设备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从国库零余额账户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100%货款,乙方收到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具给甲方。交货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现更改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5%的质保金,甲方收到乙方质保金后,在财政部批复购置设备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货款。一年质保期满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全部质保金(不计利息)。”
请按上述内容更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1-2023617 传真:0771-202367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