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现就“宾阳县宾横二级路至运河桥公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由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宾发改项字〔2015〕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宾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代理编号:GTGZ3G2015014
招标内容:宾阳县宾横二级路至运河桥公路工程,全长3.95公里,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限为 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持有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A证复印件;③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④项目经理本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⑤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附: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⑥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⑦宾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联系人:兰洁,电话:0771—8236222)。(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4层405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国泰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宾州镇财政路117号
电话:0771-8231525
传真:0771-8231350
邮政编码:530400
招标人:宾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213号
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0771-823567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文化路与飞龙路交叉路口(兴宾区武装部旁)二层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0772-4288801 传真:0772-4288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