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2014年三皇乡和广福乡灌区配套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福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县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永福县城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涉及三皇、广福两个项目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计划改造塘坝3座、重建改造堰坝51座、改造电灌站1座、衬砌渠道共105km等,投资规模2800万元。
2.3设计周期: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要求为:(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初稿报招标人预审,并根据预审意见在5天内完成修改和调整工作提交正式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2)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3)设计深度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并按相应设计规范进行设计。(4)负责申报标准文本及有关数据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负责协助招标人通过各级审查、获设计批复。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及利用预备费、节约资金进行实施的项目设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并具备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工程)专业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报名联系人: 韦小姐 联系电话:15717734368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与复印件必须相一致,否则不予以报名)。
4.2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广西国泰网(http://www.gtzbzx.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福县水利局
地 址: 永福县凤城路
联 系 人:钟丹
电 话:18777341056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
联 系 人: 陆杨
电话(传真): 0773-2537882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