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昭平县森林消防队营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ZPC2014昭工字071号)的施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一、取消原招标公告第2点中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有关约定。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中第17.3点以及招标文件全文中关于工程进度付款的描述均取消,现修改为“17.3.1 付款周期及付款比例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工程量的85%,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60%。”。
三、请各投标人按上述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六、项目联系人:孙灿林 联系电话:0774-5125678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昭 平 县 林 业 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