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委托,拟对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房(三期)3、6、10、11号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房(三期)3、6、10、11号楼工程
项目编号:GTAZA
二、项目地址:南宁市邕宁龙岗商务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房(三期)3、6、10、11号楼工程,共分四个分标,具体如下:
Ⅰ标: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点过度房3#楼三期工程,建筑面积
Ⅱ标: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点过度房6#楼三期工程,建筑面积
Ⅲ标: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点过度房10#楼三期工程,建筑面积
Ⅳ标: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点过度房11#楼三期工程,建筑面积
四、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龙岗商务区A15(梁村)临时安置房(三期)3、6、10、11号楼工程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工程。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
七、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贰级(含贰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
3、投标人请到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后方可报名。南宁市邕宁区检察院联系人:梁天琦(13768441034) 李芬(13878135012)(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需准备的材料见附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四、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及2013年度及2014年第一季度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书面告知函原件、南宁市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外地来邕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或经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企业信息登记确认单(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的进行投标,评标顺序为:Ⅰ标→Ⅱ标→Ⅲ标→Ⅳ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七、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6层 邮 编:530001
联 系 人:王炜 电话:0771-2023579 传 真:0771-2023672
购买招标文件处电话:0771-2023962 联 系 人:李颖
八、信息查询: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财政网)、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
南宁市邕宁区土地储备中心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