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寨镇大旭至安乐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建设单位为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狮寨镇大旭至安乐公路水毁修复工程,内容为:修复路基,清理塌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计划投资约99.8万元,计划工期:2014年3月15日前完工。
2.本项目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发标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遗通知等全部内容。
3.建设单位: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投标申请人应先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查询(查询对象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凭查询回执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放复印件)。注: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周四上午查询。如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85703、0774-2693533。
2、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3、报名后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于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政府采购网、梧州市人民政府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网上发布。
七、通讯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琳莹 联 系 人:李艳兰
联系电话:13977402281 电 话:0774-2698108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