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边防支队食堂、宿舍、办公楼工程已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后勤部以[2013]武桂边后34号及[2013]武桂边后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防城港市边防支队招标项目 防城港市边防支队食堂、宿舍、办公楼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
工程规模:1429.2 平方米;
投资金额:约36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14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B标段:防城港支队港口区大队新营区工程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
工程规模:1200平方米;
投资金额:约57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1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C标段:防城港支队防城边防派出所综合楼工程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
工程规模:900平方米;
投资金额:约25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16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本企业注册人员,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1)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8)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原件;
(9)注册建造师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10)注册建造师的2012年度养老保险凭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
(11)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上述材料(原件)需提供彩色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依序装订成册,原件当场核查。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其它资料费),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1楼,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以及广西国泰网(www.gtzbzx.com.cn)上发布。
7. 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怡园小区3排20栋
购买采购文件电话:0770-2884481 传真:0770-2884481
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负责人电话:0770-2884481 传真:0770-2884481 联系人:甘力华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