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浦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 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013〕18、29、20、22、23、31、3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2013〕636号文下达了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 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合浦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北海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招标备案〔2013〕6 号,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合浦县境内。
建设规模: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3 年 9 月 24 日,完工日期为 2013年 12 月 31日,主体完工日期为2013年 10 月 31 日,计划工期 99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合浦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及临时工程。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I标:白沙供水扩网工程(一期)、白沙供水扩网工程(解决学校)、西场镇民丰村供水工程、西场镇民丰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廉州镇中站村供水工程、沙田镇学校供水工程、沙田镇山寮村供水工程、沙田镇山寮村供水工程(解决学校)。
II标:公馆镇供水扩网工程(一期)、公馆镇供水扩网工程(解决学校)、曲樟乡供水扩网工程、曲樟乡供水扩网工程(解决学校)。
2个标段的计划工期均为99天(日历日),其中主体完工工期为 38 天(日历日)。
招标内容:12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0 年~ 201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 80 万元(小型水利工程或者概算投资小于1000万的其他水利项目不需提供)。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 2013 年8月23日至8 月29日,每天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3 时至 5 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时代广场全景大厦2-A座)。
发售人姓名:王炜(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人员投标联系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账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基本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6.其他事项
6.1《投标人联系卡》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代理人前来时)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如投两(或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3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⑶《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222.216.4.8/IndexViewController.do?method=index)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3 年9月13日上午9:00 时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会议室(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时代广场全景大厦2-A座)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合浦县水利局
地 址:合浦县廉州镇南乐街69号
联系人:
电 话:0779-7285590
传 真:0779-72910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6层
邮 编:530001
联系人:王炜
电 话:0771-2023579
传 真:0771-2023672
E-mail:793136653@qq.com
网 址:http://www.gtzbzx.com.cn/
招标人:合浦县水利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