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峨县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项目管材采购已由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池市水利局、河池市财政局以河发改农经〔2013〕124号文批复了投资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建[2013]101号文、桂财农[2013]102号文下达投资402.8万元,项目法人为天峨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3〕14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 。
交货地点:天峨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国标热镀锌钢管一批;2标:国标热镀锌钢管一批。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15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国标热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具备强制认证证书)。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国标热镀锌钢管型式试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0年1月~2012年12月)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近两年(2011年1月~2012年12月)具有热镀锌钢管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3.5其它要求:
3.5.2投标人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发售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 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新建西路13号四层)。
发售人姓名:刘静
发售方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或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身份证和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打印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
(4)《广西水利信息网》(http://www.gxwater.gov.cn);
(5)《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http://www.gxsljg.com);
(6)《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tzbzx.com.cn/)。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3年8月22日15时30分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新建西路13号四层)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峨县水利局
地 址:六排镇城东路86号
邮 编:547300
联 系 人:韦联德
电 话:0778-7827697
传 真:0778-782900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峨六排支行
开户名称:天峨县水利局
账 号:20-5225 0104 0000 0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地 址:河池市新建西路13号四层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刘静
电 话:0778-2108107
传 真:0778-21081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惠文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账 号:4500 1690 9090 5918 8888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