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医疗设备采购(WZZC2013-G1-043-GT)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第11页D分标其他要求中第4点为:“报价表必须将主要耗材价格注明”现更改为:“报价表必须将主要耗材价格注明(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点评分方法第二项设备性能分中:“货物性能分(满分40分)一档0.1~10分,二档10.1~25分,三档25.1~40分,”现更改为:“货物性能分(满分34分)一档0.1~10分,二档10.1~25分,三档25.1~34分,”。
三、将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点评分方法第四项投标人业绩信誉分中“投标人近三年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种荣(信)誉奖项,每项得0.2分(满分1分)”删除。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二点评分方法第三项售后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分中:“售后服务分(满分3分)一般0.1~1分,良好1.1~2分,优秀2.1~3分,”现更改为:“售后服务分(满分10分)一般0.1~3分,良好3.1~6分,优秀6.1~10分,”。
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