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TOZ2G2008020
三、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
四、项目内容:专用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公告日期: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15日
六、定标日期:2008年10月17日
七、中标公告日期:2008年10月24日至2008年11月3日(七个工作日)
八、中标结果:
分标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人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交货期(自签合同之日起) |
A |
广西顶佳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1号楼11楼 |
捌万零壹佰壹拾元整(¥80,110.00 ) |
3日内 |
B1 |
广西顶佳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1号楼11楼 |
叁拾玖万玖仟陆佰柒拾捌元整(¥399,678.00) |
3日内 |
B2 |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7层 |
伍万柒仟元整 (¥57,000.00) |
15天内 |
B3 |
广西吉和科技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31层J1、J2 |
柒万玖仟陆佰元整(¥79,600.00) |
15天内 |
B4 |
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5号时代之光名苑2号楼1503室 |
贰万伍仟元整 (¥25,000.00) |
7个工作日内 |
C1 |
广西联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4号 |
贰拾肆万肆仟捌佰元整(¥244,800.00) |
3日内 |
C2 |
北京捷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12-D |
陆拾贰万捌仟元整(¥628,000.00) |
15日内 |
C3 |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7层 |
壹拾叁万叁仟元整(¥133,000.00) |
15天内 |
D |
广西顶佳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1号楼11楼 |
壹拾伍万零玖佰叁拾元整(¥150,930.00) |
3日内 |
E |
广西顶佳计算机信息有限公司 |
南宁市星湖路14号电子科技广场1号楼11楼 |
叁拾捌万捌仟零伍拾元整(¥388,050.00) |
3日内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唐少华、李葵葵、李前恒、方再新、谢勇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蒋永东 联系电话:0771-2023670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供应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或投诉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第20号令)的规定进行。
4、质疑受理
受理部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是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理供应商质疑的唯一指定部门,公司其他部门和各分公司均无权受理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徐 工 电话:0771-2023587 传真:0771-2023672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
邮 编:530001
5、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