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105230029)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移动式水质自动应急监测车改造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移动式水质自动应急监测车改造项目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1-G1-30374-GT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车载集成部分 |
套 |
1 |
2 |
五参数分析模块 |
套 |
1 |
3 |
高锰酸盐指数分析模块 |
套 |
1 |
4 |
化学需氧量分析模块 |
套 |
1 |
5 |
总氰化物分析模块 |
套 |
1 |
6 |
总砷、硫化物分析模块 |
套 |
1 |
7 |
总磷、正磷盐、六价铬、总锰分析模块 |
套 |
1 |
8 |
氨氮、氟化物分析模块 |
套 |
1 |
9 |
铅、镉、锌、铜分析模块 |
套 |
1 |
10 |
总汞分析模块 |
套 |
1 |
11 |
挥发酚分析模块 |
套 |
1 |
12 |
户外应急装备 |
批 |
1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易锦燕 电话:0771-2023927 传真:0771-2023750。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1年9月1日18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现金等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1年9月2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1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1年9月2日9时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路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1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联系人:陈桂洪,联系电话:0771-262748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东添,联系电话:0771-2023670,传真:0771-202367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