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玉林华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多渠道,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相关材料、设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柴工业园内。
建设规模:110kV超华总降站工程一项;220kV雄鹰站扩超华间隔工程一项;雄鹰~超华110kV线路架空工程一项;雄鹰~超华110kV线路电缆工程一项。
本项目估算价:约6967.0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竣工合格并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70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①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此:水土保持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等。
②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建设期合规性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此:征林征地(青苗补助)、质量监督备案验收、线路跨越停送电协调、投运前各项验收、竣工投产、消缺、 结算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
③设计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工程采购范围内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评审(所有设计需按广西电网公司最新入网标准和要求执行)。
④供货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此: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电网公司或当地供电局要求增加或改建的所有涉及接入的设备。
⑤玉柴工业园110kV超华送变电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设计、供货范围内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其相关调试、验收工作。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本项应符合广西电网公司相关要求。)
⑥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标段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计、设备、材料、施工、调试及协调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对本标段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及,但它对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须具有承装(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电气工程类)。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可由设计单位、设备采购单位(融资)、施工单位组成,各方均可成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03月01日公告发布之时至2022年03月0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处(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六楼)。售价每套500元,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购买,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 1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无预付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tzbzx.com.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林华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玉林市玉川路东侧、洛湛铁路南侧15幢
联系人: 李 工
电话:0775-383997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607室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1-2023496
传真: ∕
日期: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