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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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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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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招备-20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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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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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永乐镇中心小学教学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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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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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元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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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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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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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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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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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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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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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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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6日 北京时间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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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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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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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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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贰拾壹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元柒角捌分(¥5214319.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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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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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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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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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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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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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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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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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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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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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贰仟壹佰伍拾玖元叁角叁分 (¥516215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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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柒仟零玖拾肆元陆角捌分 (¥5197094.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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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捌角肆分
(¥519345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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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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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陆万贰仟壹佰伍拾玖元叁角叁分 (¥5162159.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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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柒仟零玖拾肆元陆角捌分 (¥5197094.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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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伍佰壹拾玖万叁仟肆佰伍拾玖元捌角肆分
(¥519345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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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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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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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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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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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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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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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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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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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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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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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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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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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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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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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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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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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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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旅游学院应用型旅游本科专业综合实训中心;
2、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新学生公寓7#、8#楼及配套体育设施建设项目;
3、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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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珺玺小区三期工程(5号楼、Q栋、R栋、J栋、K栋、地下室三期一区和二区施工总承包;
2、技术中心试验室建设项目综合试验室楼4、新能源试验室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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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府雁苑住宅组团二区23#、25#~32#工程;
2、 广西三江百家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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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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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招标人不接受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主体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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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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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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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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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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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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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筠发(注册编号:桂245151548333;身份证号:4508811987****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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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文(注册编号:桂245121436684;身份证号:450321198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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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锦波(注册编号:桂245090911492;身份证号:4503221987****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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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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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杰(身份证号:4505211995****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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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璋(身份证号:4509811996****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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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丽(身份证号:4522271988****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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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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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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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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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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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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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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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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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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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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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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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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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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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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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的同时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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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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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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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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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9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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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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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有异议”,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异议函”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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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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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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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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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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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2-516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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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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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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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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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区及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应登陆柳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系统(http://222.216.227.17/HtmlPage.asp)界面点击“我要投诉”,选择具体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投诉书”及证明材料,同时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管部门。
城区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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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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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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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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