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锦春路2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服务的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锦春路2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代建服务
项目编号:GTADA3G2020245
地 点:南宁市锦春路20号;
项目投资金额:约3亿元
1、项目用地位于南宁市锦春路20号,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277.83平方米,宗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以规划和国土部门审批面积为准)。
2、改造范围:列入改造范围内包含小区内1栋综合楼、1#—6#共6栋、140户教职工住宅楼,合计建筑面积21598.70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7958.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735.93平方米);1#楼建筑面积1362.90平方米;2#住宅楼建筑面积1116.60平方米;3#住宅楼建筑面积2673.40平方米;4#住宅楼建筑面积1197.30平方米;5#住宅楼建筑面积2970.50平方米;6#住宅楼建筑面积4320.00平方米。
3、危旧房改住房状况:
现有1#—6#共6栋职工住宅楼建筑面积13640.70平方米、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7958.0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21598.70平方米。90﹪以上的所有房屋经过安全鉴定均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的要求。
4、项目拟新规划建筑总面积: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拆除原有危旧住房建筑面积21598.70平方米,按照拆建比1:3进行规划回建,回建计容面积约64796.1平方米。(最终方案以房改、规划、建设部门审批为准)。
5、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方式、价格组成及住房供应:
5.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的规定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改造。
5.2价格组成按照桂房改[2011]44号文件规定执行。
5.3住房供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执行。
6、危旧房改住房补偿安置方式:
6.1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依据桂房改[2009]7号文第二条 “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所置换的新建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1.3倍”。职工住宅楼建筑面积13640.70平方米,在原地按1:1.3置换新建住房建筑面积 17732.93平方米,由招标人置换给XXX户房改住房产权人;综合楼建筑面积7958.00平方米,按1:3倍置换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0345.40平方米。具体每套住房的还建面积以招标人与原房改住房产权人签订的《改造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6.2补偿安置事项:
6.2.1招标人与全体房改住房产权人分别签订《改造补偿安置协议》。中标人协助招标人依据《改造补偿安置协议》对房改住房产权人进行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资金由共管银行账户支付。
6.2.2在建设期内,由房改住房产权人自行安排住房,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安排周转用房,采取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形式解决。
7、项目建设保证金:按桂政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交纳的项目建设保证金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改造住房进行价格评估,按评估结果于旧房拆除七日前缴存项目建设保证金至房改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经全体拟改造危旧房改住房产权人同意,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可免缴第三方监管资金; 如需缴存第三方监管资金的,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代替,涉及改造的危旧公有房屋,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可以免除缴存第三方监管资金。
二、代建工作内容
受招标人委托代理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向招标人负责,招标人拥有各项工作的最终决定权。
1、负责项目改造前期筹备、危旧房鉴定、评估、项目报批、立项、拆迁补偿安置、旧房拆除、前期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建设报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置换等手续办理;负责完成环保、消防、人防、卫生、绿化、市政等许可批准手续。
3、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施工、所有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
4、编制适应于本项目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与招标人共同管理使用项目专用建设资金,保证专款专用,按月向招标人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向招标人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负责项目实施阶段中的各方面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单位、企业对项目开展评估、检测、环评、测绘、勘察、设计、审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等工作过程中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职工购房、购房贷款(含银行按揭付款)、不动产权证等手续办理。
8、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招标人审批执行。
9、项目代建合同约定的及项目建设需要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资质要求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或以上,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提交资料: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C区六层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售标书处。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
十、公告网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D607室
邮 编: 530226 邮 编: 530000
联系人: 戚老师 联 系 人: 陈保成
电 话: 0771-4213138 电 话: 0771-2718114
传 真: 传 真: 0771-2023670
日 期: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