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科技法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驻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科技法庭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TRDR1J2020048
二、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5.8875万元。
三、采购内容:数字庭审主机1台、高清摄像机1台、高清摄像机4台、摄像机电源1台、实物展台1台、书记员电脑1台、交换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机柜1台、同屏显示器7台、显示器支架7套、电视60寸2台、电视吊架2套、会议麦克风9支、电容式立杆式话筒1支、功放机1只、全频音箱2台、时序电源1台、调音台1台、话筒集线器1台、扩声系统配件1台、安装调试和辅材1批、审判席台阶1个、书记员台阶1个;具体内容和数量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登记的)生产或经营本次竞标采购货物的合法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人参加竞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7月9日止(工作日),每日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财务室[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碧桂园小区38栋602室(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斜对面)]。
3、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1、竞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竞标保证金必须足额缴纳。
2、供应商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指定账户,并确保到帐。
3、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贵财分理处
帐 号:2111711109300019361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前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碧桂园小区38栋602室(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斜对面)]递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截标时间及地点:
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碧桂园小区38栋602室(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斜对面)]截标,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截标后为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碧桂园小区38栋602室(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斜对面)],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国泰招标有限公司网(http://www.gtzbzx.com.cn/)。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碧桂园小区38栋602室(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2、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
联系人:陈国勇 联系电话:0775-4591820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