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D3-00553-GTZB
三、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A分标:假肢取模、制作、康复训练、回访、维修和受助者食宿交通补贴等;
B分标:助听器验配调试、后续跟踪服务及交通补贴等。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A分标:贰拾万零壹仟元整(¥201000.00)
B分标: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采购人来函,按照自治区残联、卫计委、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残疾人精准康复各类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标准(暂行)》的通知(桂残联字〔2017〕31号)的要求,市残联会同本级卫计等部门确定了桂林市定点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和市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目录,详见关于印发《桂林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字〔2017〕25号);其中,桂林博宇康复辅具有限责任公司及桂林市启聪幼儿语言康复中心分别被确定为肢体残疾辅具适配及服务、听力残疾辅助器具适配及适应训练桂林市定点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和市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目前中残联和自治区残联实施的残疾人康复项目全部实行康复机构审批准入制度,符合条件的纳入中残联残疾人精准康复管理系统,以保证所实施康复项目的质量和效果,便于售后等后续各项工作的开展,非定点机构则不能承担残疾人康复有关项目。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A分标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桂林博宇康复辅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1-1号;成交金额:贰拾万零壹仟元整(¥201000.00)。
B分标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桂林市启聪幼儿语言康复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胜利路1-1号;成交金额:壹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19460.00)。
七、公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A分标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协商通知约定
A分标收费金额:0.4万元
B分标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协商通知约定
B分标收费金额:0.03万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620室
联系人: 王主任;联系电话:0773-286564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V+国际1号写字楼8楼8F-02号
项目联系人:李冰华;联系电话:0773-2355093;传真:0773-2533093
3.监督部门: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0773-286214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或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