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梧州市西江三桥桥涵标、桥柱灯部分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以桂计投资【2002】23号《关于梧州市西江三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梧州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名称:梧州市西江三桥桥涵标、桥柱灯部分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GTDDD3G2018039
建设地点: 梧州市西江三桥
建设规模:梧州市西江三桥桥涵标、桥柱灯部分工程位于浔江下游,跨长洲岛,主河桥长1080米,桥面宽27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桥梁通航孔上下游迎船一面的桥梁中央设置正方形桥涵标;在通航孔两侧桥柱上、下游各设置绿色单面定光桥柱灯一组,每组3盏,标示桥柱位置等。
预算控制价:730492.57元
要求工期: 7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西江三桥桥涵标、桥柱灯部分工程等,具体详见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的西江三桥桥涵标、桥柱灯部分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 无
设计单位: 广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10 月 12 日至2018年 10 月 19 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地点: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6幢102、103室)进行现场报名。
5.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10 月 12 日至2018年 10 月 19 日(正常上班时间)携报名回执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地点: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6幢102、103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包含其他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1 月 2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地点: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6幢102、103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按《梧州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梧政办发[2014]2号文执行。
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进度款支付方式:每月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工程款,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结算经市财政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到结算价(扣减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97%,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满并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45天内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国泰网》发布。
招 标 人:广西梧州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 梧州市长洲区红岭18号路西侧 地 址:梧州市龙升路30号亨利玫瑰城
(中恒体育场) 6幢102、103室
联 系 人: 梁小姐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 0774-3950052 电 话:0774-2036633
2018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