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已由兴安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兴安县市容局委托,现就兴安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安工程合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兴安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安工程合作投资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GTCD5G201705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4.1本项目包含兴安县城规划区域内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融资、施工建设、移交以及享有投资收益。
4.2建设地点:兴安县城规划区域内和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区域内。
4.3建设工期:1年。
4.4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1#楼8-02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为代理人缴纳2017年9-11月社保证明(委托代理时提供);③拟派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身份证;④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⑤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证书;⑥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为无效报名。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800000.00元)(人民币,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1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账 号:000679978700010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3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1#楼8-02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月12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月12日下午3时00分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1#楼8-02号)开标(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市容局
地址:桂林市兴安县兴安镇兴桂路5号
联系人: 唐晓君 电 话:0773-621722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41号彰泰?天街1#楼8-02号(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谢敏聪 联系电话:0773-2537882 传真号:0773-2537856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