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铁路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TADA1G201738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958689.00元
五、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1 |
专用设备采购 |
一批 |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等相关政策。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是2017年中央政府采购单位定点家具入围企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工作日), 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六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并购招标文件,须携带如下证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除“三证合一”外);(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人签字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明确委托权限);上述资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审核不合格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2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并确保到帐。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711。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2月13日上午9时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四楼D405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国泰网(www.gtzbzx.com.cn)。
十四、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黎工 梁工;联系电话:0771-2023579;传真:0771-2023672。
2、采购人名称:南宁铁路公安局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71-2726648
地 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六巷5号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