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人民医院的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不间断电源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TDZ2G2016067-3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75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UPS电源 |
100KVA |
3台 |
智能工频在线式 |
免维护蓄电池 |
12V100AH |
96只 |
含电池箱及连接线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八、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办法:
1、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潜在投标人应先行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申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查询的必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放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回执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注:①须加盖单位公章;②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③近一季度依法缴纳在册正式员工的社保证明;2016年近一季度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投标单位请按实际依法缴纳税收月份提供)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岑溪市义州四街10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50元/份,售后不退。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5时整(此为投标截止时间)。
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二楼开标厅(岑溪市义州四街107号)。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岑溪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岑溪市北山路2号 地 址:岑溪市义州四街10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74-8234118 电 话:0774-8219880
十二、网上查询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岑溪市人民政府网》、《广西国泰网》上发布。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