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经采购计划批准,现就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暨来冶生活区新三区职工安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绿化)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暨来冶生活区新三区职工安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含绿化)
项目编号:GTBD3G201609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1、建设地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棚户区。
2、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6年12月9日一2016年12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在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如果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果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场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期间开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上岗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上述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予受理。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29日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29日10:00在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投标人必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注:授权委托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提交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对未按本公告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于2016年12月28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交至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保证金账户(以银行进账回单时间为准),开户银行:柳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河东分社,银行帐号:268312010103592980。
九、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丽珍 联系电话:0772-3263818 传真:0772-3263618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底层住宅区5-10号
十、招标人: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3633061272
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9号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国泰网)http://www.gtzbzx.com.cn/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