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套硬件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外国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配套硬件设施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6D0297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外国人电子护照全页面阅读机具设备 |
4 |
台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2 |
录音电话系统 |
2 |
套 | |
3 |
台式计算机(大屏幕专用) |
2 |
台 | |
4 |
多媒体音响系统 |
1 |
套 | |
5 |
无线麦克风 |
2 |
套 | |
6 |
AC路由管理器 |
2 |
台 | |
7 |
电动幕布 |
2 |
块 | |
8 |
投影仪 |
2 |
台 | |
9 |
移动音响 |
1 |
套 | |
10 |
证件识别仪 |
20 |
台 | |
11 |
针式打印机 |
10 |
台 | |
12 |
彩色打印一体机 |
5 |
台 | |
13 |
台式计算机 |
15 |
台 | |
14 |
电脑一体机 |
8 |
台 | |
15 |
笔记本电脑 |
5 |
台 | |
16 |
黑白一体打印机 |
5 |
台 | |
17 |
智能双面快速复印机 |
1 |
台 | |
18 |
照相机 |
5 |
台 | |
19 |
存储卡 |
1 |
块 | |
20 |
存储卡 |
3 |
张 | |
21 |
照相机 |
1 |
台 | |
22 |
照相机镜头 |
1 |
台 | |
23 |
照相机镜头 |
1 |
台 | |
24 |
照相机镜头 |
1 |
台 | |
25 |
相机闪光灯 |
1 |
台 | |
26 |
摄像机 |
1 |
台 | |
27 |
三脚架 |
1 |
台 | |
28 |
视频处理专业电脑 |
1 |
台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87210.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谈判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含30%)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2%的扣除。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财务室联系,联系电话0773-2533726。(邮购相关账户如下:开户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银行账号:000679978700010)
八、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587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
(1)中国工商银行:9558832103000115315、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桂林市阳桥支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45050163510109668899-0565、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3)中国银行:615870887018、账号名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营业部。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电子谈判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gzy.guilin.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1号
联系人: 赖警官 联系电话:1351773081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大学科技园113号(桂林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冰华 联系电话:0773-2533093
3、监督部门: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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