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IBM小型机软硬件维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TCD5G2017012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5月4日
四、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联系人:黎慧 电话:0773-2535130 传真:0773-2537856
地址: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3栋2单元202室)
五、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1、2款原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不含临时三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有两年以上从事IBM小型机维保业务经验,在2014年至2016年内至少承担过2 个以上(含2 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维保业务项目,项目成交金额100万以上(含100万)。”
现更改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法人资格,可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有两年以上从事IBM小型机维保业务经验,在2014年至2016年中至少承担过2 个以上(含2 个)在金融行业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维保业务项目,项目成交金额50万以上(含50万)(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六条第4款“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原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为代理人缴纳2017年1~4月社保证明(委托代理时提供);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三级(不含临时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④2014年至2016年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上(含100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维保业务项目合同;⑤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为无效报名。”
现更改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单位为代理人缴纳2017年1~4月社保证明(委托代理时提供);③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④2014年至2016年在金融行业中成交金额在50万以上(含50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维保业务项目合同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齐为无效报名。”
3、增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uilinbank.com.cn(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tzbzx.com.cn(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4、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自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5月12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5、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10时整前。”现更改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10时整前”。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原为:“2017年5月2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5月26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7、本项目开标时间原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